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遗失或损毁,本人可申请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历证明书注明编号和原学历证书编号,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
申请所需材料
1.下载并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2.联系学校档案馆复印当年高考录取简明表(注:2001年(含)以后入学的学生,若学历信息可以在学历平台上查询,则无须提供该表)
3.联系工作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并加盖公章(注:若无工作单位,须本人提交书面说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将近期证件照(蓝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ejike@ouc.edu.cn(注:邮件请以“姓名+电子证件照+补办毕业证明书”命名,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本人联系方式)
材料接收地址
中国海洋大学学业与学籍管理科
0532-66782731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行远楼343
注意事项
毕业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若遗失则不再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