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学位)证明书办理工作流程

发布者:庄秋慧发布时间:2021-12-14浏览次数:365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遗失或损毁,本人可申请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历证明书注明编号和学历证书编号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


申请所需材料

1.下载并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2.联系学校档案馆复印当年高考录取简明表(注:2001年(含)以后入学的学生,若学历信息可以在学历平台上查询,则无须提供该表)

3.联系工作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并加盖公章(注:若无工作单位,须本人提交书面说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近期证件照(蓝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ejike@ouc.edu.cn(注:邮件请以“姓名+电子证件照+补办毕业证明书”命名,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本人联系方式)


材料接收地址

中国海洋大学学业与学籍管理科

0532-66782731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行远楼343


注意事项

    毕业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若遗失则不再补办


毕业(学位)证明书办理工作流程.doc

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