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十九条: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更改,学信网保留更改前的信息。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完成身份信息修改或变更的,请根据情况提供下述材料至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
(1)修改民族: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户籍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户籍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户籍部门提供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
④少数民族改汉族,需由高校出具材料,核实去除加分因素是否影响录取结果。
汉族改少数民族,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批准证明。
(2)修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①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考生电子档案(本科招生办调取);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户籍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⑤户籍部门提供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户口簿上明确记录变更事项和变更日期的可予以替代);
⑥中学档案,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可联系学院团委调取);
⑦学生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手写声明);
修改性别,另需提供相关医院证明、病历;
修改身份证号,另需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涉及出生日期变更的,须提供个人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核查后办理。
双重户口的情况,不予受理。
非在校期间发生信息修改或变更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