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同学: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海大教字〔2010〕128号)及《中国海洋大学关于本科学生结业后返校重考的规定》(海大教字〔2015〕1号)的规定,结业的学生可申请结业后返校重考,现将2016年秋季学期申请结业后返校重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重考条件:
1、2015届、2016届已结业学生。
2、申请结业后返校重考的课程,应是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构成最终成绩的课程。实验课、毕业论文(设计)、体育课及实习实训等无试卷考核的课程,不属于可申请返校重考的课程。
3、结业已超过两年的不再受理重考申请。
二、申请重考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学生结业后返校重考课程申请表》,由所在院系审批后,于2016年9月2日17:00前交至学业与学籍管理科。
2、重考安排在学期末随学校开设课程考试进行,请获得重考资格的同学于学期末在教务处选课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及地点。
学业与学籍管理科联系电话:66782731。
附件:
1、《中国海洋大学学生结业后返校重考课程申请表》《中国海洋大学学生结业后返校重考课程申请表》.doc
2、《中国海洋大学关于本科学生结业后返校重考的规定(海大教字[2015]1号)》《中国海洋大学关于本科学生结业后返校重考的规定(海大教字[2015]1号)》.docx
教务处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