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评判或成绩录入出现失误如何更改?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5-02-03浏览次数:598


试卷评判确有失误或成绩录入出现失误时,应及时更正成绩,成绩更正的具体流程如下:
  (1)任课教师在教务综合信息集成服务平台上提交并打印成绩更正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
  (2)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核实选课和考试情况后签字盖章;并将申请表交开课院系教学秘书;
  (3)开课院系教学秘书将申请表报开课院系教学院长审核并签章。
  (4)开课院系教学秘书将申请表和学生考试试卷报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
  (5)学业与学籍管理科进行审核,更正成绩后留此表备案,并将试卷复印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