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需在完成全部授课课时之后进行,课程考核方式由教学大纲规定。根据学校校历,本科课程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春季学期、秋季学期第18-19周、夏季学期第4周进行。
采用试卷考核的科目由教务处统一编排考试方案;采用非试卷考核或按教学日历要求于第16教学周前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原则上可由开课单位自行制定考试方案,由学校统一安排执行。
期末考试需在完成全部授课课时之后进行,课程考核方式由教学大纲规定。根据学校校历,本科课程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春季学期、秋季学期第18-19周、夏季学期第4周进行。
采用试卷考核的科目由教务处统一编排考试方案;采用非试卷考核或按教学日历要求于第16教学周前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原则上可由开课单位自行制定考试方案,由学校统一安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