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1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具体可参照《2021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立项参考指南”)。
二、项目类别
2021年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项目三类,其中: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由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围绕“立项参考指南”,自主选题进行申报。
重大专项由学校组织研究团队,围绕特定立项选题(见附件3)进行申报。重大专项的子课题,按重点项目进行管理。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
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18年9月—2021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重大专项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0年以上。
(二)申报限制
以项目主持人身份可申报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或重大专项1项。目前主持研究的省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项目。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面上项目申报总数的20%;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重点项目申报总数的60%;主持或参与申报重大专项和子课题,不限制申报比例。校级领导不参与申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主要参与者(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重大专项主要参与者不限人数。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型。
(三)优先支持
优先支持基于2019-2021年立项的学校教学研究重点项目、学校教学成果奖项目等组织的优势项目,鼓励集成相关单位优势资源联合申报重大专项。
项目申报应以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四)其他说明
2021年推荐申报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5项项目,直接纳入省重点项目统一管理,本次不再重复申报。
“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各专业类教指委可以向省厅推荐其领域重点项目1项,不占用学校名额,请有关学院根据我校省教指委委员尤其是主任委员所在专业类,积极组织向教指委推荐申报。
四、项目组织与推荐数量
2021年山东省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为:面上项目11项,重点项目7项。重大专项1项,子课题1项。校内各单位在申报时也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每个单位每类项目限推荐1项 (对于规模大的学院推荐面上项目不超过2项),对于重大项目建议多个单位联合申报。
各单位应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和完善,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和申报限额向学校推荐省教改项目,保障申报项目质量。
学校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学校推荐项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教育厅推荐申报。未获批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的学校推荐项目和未获学校推荐但专家认可度高的各单位推荐项目,可择优认定为2022年校级重点教研项目培育项目。
各单位应以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为契机,认真梳理谋划,进一步推动本科教学改革,做好优秀教学成果项目储备,为一流课程和一流专业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请于9月27日前将《2021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命名格式“学院简称+项目主持人姓名+项目类型”)、《2021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命名格式“学院简称+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lb@ouc.edu.cn。
联系人:刘斌 联系方式:66782624。
附表.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一览
项目类别 | 项目主持人条件 | 项目参与人 | 经费额度 | 研究期限 | 申报数量 |
面上项目 | 1.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2.近3学年(2018年9月—2021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 不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校领导不参与。 | 5万/项 | 2-4年 | 每个单位最多 限报1项(规模大的学院限报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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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 不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校领导不参与。 | 10万/项 | 2-4年 | 每个单位最多 限报1项 | |
重大项目(含子课题) | 参与人员不限 | 10万/项 | 2-4年 | 自愿申报 |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
教务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