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现组织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见附件1)要求,参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根据新文科建设的目标任务,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确定项目内容。
二、项目推荐
1.申报要求。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按照《项目指南》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组织实施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鼓励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由其中一个单位牵头提出申请。
2.报送要求。项目申请人填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2),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及《学院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3,需排序),于2021年3月31日前发送至lb@ouc.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刘斌,联系电话:66782624。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doc
教务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