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附件1)文件精神,现启动2017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及相关学生登录“中国海洋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核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依照《中国海洋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附件2)和《中国海洋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使用指南》(附件3)开展后续工作。(建议使用IE或360浏览器,采用兼容模式)
二、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工作流程及主要时间节点
(一)各院(系)参照《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制订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并于2017年1月6日前提交电子版,学校统一发布。
“实施细则”应根据本院(系)实际情况,基于学校文件规定细化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管理,其具体内容应包括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目标要求、各环节组织安排、选题方式、导师资格及职责、学生工作规范、答辩资格审核和成绩评定方法、优秀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标准等内容。
(二)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有一定科研或生产设计经验、对课题熟悉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由校内助教担任指导教师时需由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共同指导。
2.每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
3.聘请校外人员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需由院(系)进行资格审核,并指定校内指导教师共同指导。
(三)经学生和教师双向选择、专业负责人审核,确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1.毕业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使学生能够得到全面的素质、能力训练。选题应难易适中,工作量饱满,并有一定的创新性,同时应与社会、生产、科研等实际任务相结合。工科类选题应以毕业设计为主,并主要来自工程实际。题目过大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范围过窄过专达不到全面训练目的、属于尖端科技领域学生难以胜任、毕业论文(设计)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题目不宜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鼓励学生结合大学生课外科研和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等前期项目成果拟定毕业论文题目。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注意题目不断更新与类型多样化。原则上要求每生一题,独立完成。若毕业论文(设计)项目较复杂,确需多个学生共同合作完成,要求总体设计每生均要参加、分工明确,每人单独形成毕业论文(设计)。
3.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由各院(系)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并在2017年1月5日前完成选题工作。
(四)1月16日前下达《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2017年3月19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
1.各院(系)应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工作,向学生宣布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并向学生下达《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开展资料查阅、社会调查等工作,准备文献综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
2.各院(系)务必严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纪律,严禁在毕业论文(设计)中出现抄袭、剽窃现象,一旦出现,学校将严肃处理。同时,各院系及指导教师要切实负起指导和监督责任,务必防止出现毕业论文(设计)走过场现象。
(五)学生和指导教师请按照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在系统内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日志提交评阅等日常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中期检查、答辩、盲评复核、推优及总结存档工作时间节点将另行说明和通知。
联系人:陈青
联系电话:66781676
附件1:关于印发《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使用指南.doc
教务处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