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学校将组织开展2026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1.计划于2027年正式申报,本年度预申报的专业。
2.未预申报,申请本年度直接正式申报的急需专业。
3.拟停招或撤销的专业。
二、工作要求
1.坚持需求导向。
各教学单位要围绕学校办学目标定位,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突出特色优势,着力优化同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专业结构。对就业率过低、不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应谨慎增设、及时调减。
2.保障建设质量。
积极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升级改造现有专业,培育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增设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科学、规范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配齐配强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实践基地等,确保人才培养方案能落实落地,保证专业建设质量。
3.开展充分论证。
各教学单位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专业发展规划和师资情况、办学条件等,开展充分调研,综合研判,严格论证拟增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工作程序
1.各教学单位论证。各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年度预申报专业或申请直接正式申报的急需专业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
2.学校审议。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类申报专业进行审议,确定申报名单。
3.教育部平台填报。教育部下发通知后,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
1.计划于2027年正式申报、本年度预申报的专业,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附件1)。
2.申请本年度直接正式申报的急需专业,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申请直接正式申报的说明材料。
请各单位于7月3日前,将以上材料以及《2026年本科专业设置情况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含PDF盖章版和word版)发至邮箱zhangdong@ouc.edu.cn。
联系人:张栋、徐雅颖,联系电话:0532-66782624。
教务处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