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级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第一轮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方圆发布时间:2024-01-05浏览次数:4792

各学院、全体2020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0级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审核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全面开展,并将在2024年完成三个轮次的审核认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安排

2020级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审核认定工作依托“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完成。

同学们可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见附件1-1)及团委《关于部分科技活动、科技竞赛及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认定细则》(见附件1-2),即日起可随时在系统中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及支撑材料,申请时选择2024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批次进行申报。

学校、各学院将按照认定时间节点安排开展审核认定工作。本轮学分申请仅限于2020级同学及申请提前毕业的同学。

二、第一轮学分认定时间节点安排

2024117日完成院系审核认定;

2024118日至2024122日学校审核。

三、学分认定特别说明

1.涉及以下范围的,由学校统一导入学分,无需同学们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同学们可在第一轮认定结束后登陆系统查询导入结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科联系。

1)校级SRDP、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2)学校组织参加并统一认定的各级各类科技竞赛(“创青春”、“挑战杯”大赛需提交申请,并注明“创青春”或“挑战杯”);

2.通过创新创业类课程申请创新创业学分的同学须在系统中提交申请,申请类别选择“创新创业课程”,总学分不超过2学分;申请通过的创新创业课程学分不能重复计入原模块学分;申请时请必须提交带有个人学号和课程成绩的成绩单截图,创新创业类课程参考附件2

3.学分申请必须有在附件中提交充分的支撑材料,以便学院、学校审核。

4.基础学科竞赛、语言类等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不在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之列;

5.严格禁止同学们在系统中重复提交相同内容的学分申请,重复申请记录一经发现,学校将统一对所有相同内容记录做“终止认定”处理;

6.各学院请根据以上要求切实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申报及审核的各项具体工作。在申报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联系人:教务处李老师,联系电话:66781676

创新创业课程学分认定,联系人:教务处张老师,联系电话:66782624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学分认定:校团委周老师,联系电话:60895121/66782834

在学分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编辑“学号、姓名、专业、简述遇到的问题、联系电话”,发送邮件至sjk@ouc.edu.cn,邮件命名为“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事宜”。

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类问题请发送邮件至zhouxingyu@ouc.edu.cn。

附件1-1.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管理办法.pdf

附件1-2.团委关于部分科技活动、科技竞赛及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认定细则.pdf

附件2.创新创业课程认定列表.pdf

附件3.学分系统学生申报指南.pdf

附件4.学院管理员审核操作指南.pdf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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