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黄丽梅发布时间:2023-05-29浏览次数:2776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本次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本次期末考试安排在2023626-75日进行,每天分4个时间段进行考试,第一时间段为8:00-9:40;第二时间段为10:10-11:50(西海岸校区为10:30-12:10);第三时间段为13:30-15:10;第四时间段为15:40-16:30627日为15:40-17:20)。

二、考试信息查询

526日起,各级用户可通过教务综合信息集成服务平台查询本次考试的具体安排。除以上查询方式外,学校未指定其他查询软件公布考试安排。

用户如从校外登录教务平台,请在电脑端浏览器中输入https://vpn.ouc.edu.cn,通过学校的VPN系统访问(具体操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VPN使用指南》http://nic.ouc.edu.cn/a0/7e/c7895a172158/page.htm)

三、监考工作要点

   1.监考教师需提前学习《中国海洋大学监考守则》和《中国海洋大学考场规则》(见附件)中对监考工作的相关要求并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2. 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各校区考务室(鱼山校区考务室:新教学楼0102教室,崂山校区考务室:教学楼5308教室,西海岸校区考务室:学习综合体南楼105/104教室)报到并领取考务用品。

  3.崂山校区由考务室统一发卷。鱼山及西海岸校区公共课送卷老师如需考务室发放试卷,请提前45分钟与考务室交接试卷;专业课送卷老师应提前20分钟与监考老师交接试卷。开课学院安排足量(考场数1/10以上)收卷老师在考试结束前15分钟至考务室(或考场)准备收卷,崂山校区4/5区考场收卷考务室为5309教室,6/7区考场收卷考务室为6311教室;鱼山校区收卷考务室为新教学楼0102教室;西海岸校区收卷考务室为学习综合体南楼105/104教室。

   4. 每场考试开考前,监考教师需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并严格清理考场。

   5. 监考教师要按考生名单逐一核对考生信息,查验考生有效身份证件,组织考生对号入座参加考试并请考生在座位表中签字确认。

   6. 监考教师要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单中各项内容,涂改无效。监考记录单一式两份,一份随试卷存档,一份报教务处留存。

   7. 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时应立即制止,保存好证据,让该考生在证据和监考记录单上签字,并及时与考务员联系。

   8. 考试结束时,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考生禁止答题,并回收试卷和答题纸,清点无误后,再宣布考生离场。

四、阅卷及归档

  1. 阅卷教师应在考试结束4天内完成阅卷工作,并将成绩录入教务综合信息集成服务平台。

  2. 试卷档案材料详见《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课程考试命题、批阅及归档规范》。各教学单位自行拟定归档目录格式,并将试卷按学生成绩单中学生顺序进行排序,于2023年夏季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归档完毕。

五、其它说明

  1. 考生凭有效实体身份证件(下述证件的其中一种:身份证、学生证、学生卡、教务处学籍证明)参加考试,无证件或证件污损造成信息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考生不得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设备参加考试。

  2. 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不按要求作答者答案无效(试卷特别注明特殊用笔的除外)。

  3. 大学英语课程考试设有听力考试环节,听力采取有线广播形式。

  4. 考生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时可申请参加缓考。申请课程缓考的学生,需登录教务综合信息集成服务平台提交网上缓考申请,并于缓考课程考试前持事实证明材料原件至课程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处进行审批,未当面审批或审批不通过的科目不安排缓考考试。本次缓考受理时间为2023621—75日(法定假日时间除外)13:30-16:30,补考申请时间为2023年夏季学期开学第1周;缓、补考考试将于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第1-2周进行考试。

  5. 为严肃考风考纪,请各单位在考试前自行安排时间召开考试工作会议,向广大师生讲解考场纪律和监考、应考的注意事项,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6. 考试期间学校将组织党政管理干部巡视考场,一旦发现学生或教师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和《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7.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方式:

考试成绩相关事宜请与庄老师联系,电话66782731

考试考务相关事宜请与黄老师联系,电话66782257

  

附件:

1.中国海洋大学考场规则.doc

2.中国海洋大学监考守则.doc

3.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课程考试命题、批阅及归档规范.pdf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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