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黄丽梅发布时间:2023-04-19浏览次数:1433

各教学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试编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统考安排在2023626-75日,每天按4场、每场按100分钟进行。每天第一时间段为8:00-9:40(西海岸校区为8:30-10:10);第二时间段为10:10-11:50(西海岸校区为10:30-12:10);第三时间段为13:30-15:10;第四时间段为15:30-16:2015:30-17:10

二、考试课程

1.课程考核方式为“统一闭卷”和“统一开卷”的所有科目均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

2.以下课程由开课单位自行拟定考试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后安排在课程结课后考试:
    (1)采用论文、报告、单独测试等非试卷考核的课程;
    (2)按教学日历要求,预计将于第16教学周结课的课程;
    (3)同一课程号选课学生数30人以下的专业课程由学院自行安排考试。

三、考核方式

1.课程期末考试需在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时后进行。

2.实验、实习课程考核参照《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及相关要求进行。

3.各开课单位需认真落实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通过教务信息平台填报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和统考方式,截止日期为202354。课程的考核方式以教学大纲为参照依据,不得随意更改。

4.对符合开课单位自行安排考核条件的课程,各开课单位必须审核学时后将课程考核的具体安排办法通过教务综合信息集成服务平台进行上报,截止日期为202354。考试地点如用公共教室需通过平台教室申请模块进行申请审批后填写。

四、监考教师

根据本学期开课量情况,学校估算了本次考试所需使用的监考教师数量,并依单位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测算后分配至各教学单位,见下表所示。请各教学单位根据要求,选派本部门在职、在岗教职工参加监考工作并于202354在系统中填报。监考教师安排在单位所在校区监考,具体监考任务由学校统一编排

学院/

鱼山校区

崂山校区

西海岸校区

基础教学中心

8

2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5

  

洋与大气学院

  

3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

  

41

35

化学化工学院

  

24

  

海洋生命学院

24

13

  

水产学院

14

8

  

医药学院

11

6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6

22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29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9

  

程学院

  

14

54

国语学院

  

37

  

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6

  

法学院

  

17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17

  

管理学院

  

32

  

济学院

  

1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

13

学科学学院

  

22

  

海德学院

  

4

  

崇本学院

  

1


五、其它问题

  1.课程考试安排日程、考生考试教室和座位号等信息将在5月下旬公布。

  2.有关考试试卷命题及印刷、阅卷、归档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3.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黄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6782257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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