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雅颖发布时间:2021-09-16浏览次数:1196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大力表彰在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海大教字[2015]168号)(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第届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凡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学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师表,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完成所聘岗位本科教学工作且成绩突出的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本科教学优秀奖的评选:

(一)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在创新教育思想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试方式实施课程思政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同行教师和学生评价高;

(二)积极承担实验课教学,在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改善实验条件、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实验研究能力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三)在指导学生进行生产(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工作中,创新实习组织方式,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教学水平高、实习效果好。

已获得第九届本科教学优秀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标准

参照《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执行。

三、评选程序

学部、各学院(中心)根据评选范围及条件组织考核、初审,确定推荐人选,被推荐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推荐书》(附件2)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所在单位学部、各学院(中心)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2110月25日前将候选人推荐书及相关材料,连同《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推荐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并报送教务处教学规划与研究科,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xuyaying@ouc.edu.cn。

教务处对各单位推荐教师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本科教学工作组审议。

四、表彰奖励

本届本科教学优秀奖将评出一等奖不超过3名,奖励金额为每人5万元;二等奖不超过10名,奖励金额为每人3万元,三等奖不超过20名, 奖励金额为每人1万元。

联系人:徐雅颖   联系电话:66782529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2015年修订).pdf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推荐书.doc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推荐候选人情况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