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阶段性检查学习效果,经研究决定,本学期安排部分课程进行期中考试,现将具体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一、 参加考试学生范围
参加本科课程选课并成功选中以上考试课程的所有学生(含高年级重修学生)。
二、 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安排
(1)2021年4月29日13:30—15:10《高等数学Ⅰ2》(课程号:008401101047、080501101013、CB0101101011)《高等数学Ⅱ2》(课程号:008401101057、073301101003、HD0101101003)、《微积分Ⅱ》(课程号:008401101079)。
(2)2021年4月29日15:40—17:20《大学英语Ⅱ》(课程号:008301101035);学术英语Ⅱ(课程号:HD0102101293)。
(3)2021年5月6日13:30—15:10大学物理Ⅰ1(课程号:008601101093、CB0101101021),大学物理Ⅱ1(课程号:008601101105、080501101031),大学物理Ⅲ1(课程号:008601101113);
(4)2021年5月6日15:40—17:20《大学物理Ⅰ3》(课程号:008601101101、CB101101025)。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期中考试科目为闭卷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生可于4月22日起登录教务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具体的考试教室和座位号。
(二)英语考试包括听力考试环节,听力采取有线广播的形式。
(三)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下述证件的其中一种:身份证、学生证、照片清晰的学生智能卡)参加考试,无证件或证件信息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符合考试条件的学生必须参加考试,不得无故缺考。
(四)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签字笔作答(试卷上另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五)本次期中考试成绩折算后计入该课程考核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由开课院系确定并在考试前向学生公布。
(六)请各教学单位选派教职工参加本次考试的监考工作,监考教师安排在本单位所在校区(崂山校区)监考,根据需要会安排部分监考教师连续监考2-4场。监考教师不得私自找人代替监考。各院教学秘书于2021年4月11日前将监考教师名单录入教务系统,监考人员名额依据各教学单位教职工人数比例分配,具体人数见附表:
学院 | 人数 | 学院 | 人数 |
基础教学中心 | 11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1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6 | 法学院 | 7 |
海洋与大气学院 | 17 |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 6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28 | 管理学院 | 15 |
化学化工学院 | 11 | 经济学院 | 8 |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 1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6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12 | 数学科学学院 | 10 |
工程学院 | 21 | 海德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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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各位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肃考风考纪。一旦发现违纪作弊行为,学校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监考事项
(一)学校重申,期中考试是学校组织的重要考试之一,考务及考试组织等工作应完全按照期末考试的要求开展。请各单位在考前务必对参加考试学生、有关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防止违纪违规现象的出现。
(二)监考教师要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监考守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到考务室(崂山校区5308教室)报到,领取考务用品。开课学院安排足量(考场数1/10以上)收卷老师在考试结束前15分钟至5309教室(或考场)准备收卷。
(三)监考教师负责查看考生有效身份证件,组织考生按指定教室对号入座。
(四)开考前监考教师要宣读考场规则,并务必清场。
(五)监考人员要按考生名单核对考生信息,由考生签名予以确认。
(六)监考人员要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单,监考记录单涂改无效。监考记录单一式两份,一份随试卷存档,一份留教务处备案。
(七)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黄老师联系,电话66782257。
教务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