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表彰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实施效果好、受益面广的教学成果,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现将申报学校第十三届优秀教学成果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近三年(2017.07-2020.07),在立德树人,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及其相关教材,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员育人环节,采用先进教育技术提高教育质量,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闭环的质量保障、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工作,开展评价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在构建育人生态,培养学生家国情怀,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特长强化发展,促进学生建构跨学科知识体系和能力,促进学生国际化发展所需能力提升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优先推荐学校、山东省等各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成果申报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不接受以往各级各届已评选出的教学成果或相似内容的成果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成果的条件:申报教学成果应为近三年内完成,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并经过两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该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若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从其正式出版(版权页)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须具备的条件: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具有连续5年以上从事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或教学辅助工作经历,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三)学校鼓励院系进行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的成果合作,成果推荐申报过程中,应遵循“同类整合、凝练特色、择优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挖掘整合资源、集中优势项目,凝练高质量、有特色的优秀教学成果。
三、申报材料
申请优秀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国海洋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5份(A4纸正反面打印),电子版PDF格式,命名为“学院简称+主要完成人姓名+申报书”。
(二)《成果总结报告》,应当写成介绍性的成果科学总结,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纸质版一式5份(A4纸正反面打印),电子版PDF格式。
(三)有关评奖支撑材料。成果申报支撑材料要丰富、充实,应包括教学成果项目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教学成果鉴定书或验收证明、成果推广利用证明及其他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A4纸正反面打印),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命名为“**成果支撑材料”。
上述(一)(二)(三)项材料纸质版须合订成册,一式5份,同时分别提交PDF格式电子版。
(四)《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三届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须对推荐成果进行排序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excel格式。
(五)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本及教材电子文档(PDF格式),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以上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23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规划科(行远楼33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xuyaying@ouc.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雅颖,联系电话:66782529。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由项目完成人填写申报材料送交所在单位,各单位汇总后进行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初评,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向学校推荐,原则上每个单位限报3项。
教务处对各单位提交的教学成果申报书进行审核和材料公示后,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本科教学工作组进行评选。本届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特等奖不超过3项,一等奖不超过10项,二等奖不超过20项。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校级教学成果将作为进一步培育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重要来源。
(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结合一流专业建设目标,挖掘、梳理、凝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评审工作。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三届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