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申请兼任2020年夏秋季学期“助教”的通知

发布者:王淑芳发布时间:2020-09-07浏览次数:5119

全体研究生:

2020年夏秋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经任课教师申报、学院(中心)初审、教务处审核等程序,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本学期研究生申请兼任“助教”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兼任“助教”的研究生应符合如下条件:

1.在校全日制正常学制年限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2.应具备从事相关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

3.同一名研究生不能同时担任助管和助教岗位。

二、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

1.根据主讲教师的要求随堂听课,协助主讲教师完成课堂教学,包括组织课堂讨论、协助主讲教师进行课堂演示、指导实验操作等。

2.配合主讲教师组织学生进行小班研讨(包括习题课),就课程内容难点、重点组织学生讨论、集体自习、集中答疑;带领学生参观和实践,举行读书沙龙、小型辩论赛等形式多样的课外学习活动。

3.协助批阅作业、实验报告、试卷等。

4.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在线课程的建设,通过课程网站或在线互动app对学生进行课下学习辅导。

5.协助教师进行学生学情信息收集整理,进行学生学习体验问卷调查等。

6.具体的助教工作内容,由主讲老师确定。

三、岗前培训、考核及津贴发放

1.申请助教岗位的申请人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助教岗前培训。要求全程参加,不得迟到或早退。

2.培训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岗位职责及相关政策要求培训;二是技术培训,包括OfficePS等常用办公软件技术培训,音频、视频录制及编辑技术培训,等等。

3.学校教务处对助教工作进行考核。助教每个学期需要向教务处提交2次《助教工作日志》,学期期末,教务处发放《助教工作考核问卷》,对助教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发放助教工作证明;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助教工作证明,今后不再聘用。对工作态度消极、工作质量差的助教,主讲教师与开课单位应及时进行纠正,改正效果较差的,可暂停助教工作。

4.助教津贴。岗位津贴由学校列支专项经费,由教务处期末考核后一次性发放。被聘任为“助教”的研究生最多承担1/2以下该课程课时量,并按30/学时计算岗位津贴。

四、优秀助教评选

学校每学期开学初开展上一个学期的优秀助教评选工作。为优秀助教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助教评选的重点考查指标参考如下:

1.道德品质优良。

2.工作量饱满,在协助教师课程教学方面有突出贡献,助教工作得到教师和学生的好评。

3.总结助教过程中的典型案例3个(图文结合形式)并提交,作为优秀助教评选的支撑材料。

五、报名方式

研究生填写助教申请表(详见附件2),于911日(本周五)17:0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助教教师所在学院(中心)本科教学秘书(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学院(中心)教学秘书汇总后,将电子版于914日(下周一)17:00前发送jiaowu@ouc.edu.cn

六、为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各学院(中心)应对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加强管理,并为研究生“助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研究生兼任“助教”是研究生教学实践以外的教学活动,教学实践不得列入“助教”工作内容。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教务处:王淑芳  王庆   66782429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韩莹   66781722

  

附件1:各学院(中心)2020年夏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审核汇总表.xls

附件2:研究生助教申请表.xlsx

附件3:各学院(中心)本科教学秘书联系方式.docx

  

  

  

 教务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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