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郝康绮发布时间:2020-05-13浏览次数:4874

各院系(中心):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有关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安排,现就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定稿

1.学生须在527日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指导教师须于531日前给出评阅成绩。

2. 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完成论文(设计)的,可于624日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指导教师628日前给出评阅成绩。

二、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

1. 各学院(中心)应在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前,再次向指导教师和学生强调本单位对毕业论文(设计)最高文字复制比要求。

2.指导教师须在学生提交定稿后,将论文(设计)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提交查重检测,查重结果将即时反馈。 

3.每篇论文(设计)只有一次查重机会,超过学校或各专业最高文字复制比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本年度不得参加答辩。

三、毕业论文(设计)经指导教师评阅后,需提交评审教师评阅,并给出成绩和评语。

四、毕业论文(设计)外审

1.学校将根据学生学号尾数抽取一定比例论文(设计)外审,论文(设计)相关信息推送给校外专家进行网络审阅。

2. 毕业论文(设计)的外审成绩低于60分或选题质量得分低于12分或论文(设计)质量得分低于18分,认定为不通过。

3. 指导教师要督促、指导有关学生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认真做出修改;首次外审未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可申请再次送审。再次外审未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计。

五、本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统一采取网络答辩形式。各教学单位须在毕业答辩日期前5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报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分组信息、时间安排、在线答辩所用平台以及进入方式。第一轮答辩须于68日前完成,第二轮答辩须于710日前完成。

六、第一轮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须于610日前(不含6月10日)完成录入。第二轮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须于712日完成录入。

八、各教学单位须在719日前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

  

未尽事宜,随时联系实验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郝康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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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