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就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等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须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和本单位毕业论文实施细则要求,根据各自专业毕业论文工作进度,适时自行安排,完成后以学院为单位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提交院系中期检查报告。
二、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总体要求和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安排,原则上,学生须在5月27日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如个别教学单位确需对上述时间进行调整,请及时与我处联系;指导教师须5月31日前给出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成绩。
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安排。
1. 各教学单位须将本院系毕业论文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各专业最高文字复制比要求告知相关师生。
2.指导教师须在学生提交定稿后,将论文(设计)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提交查重检测,查重结果将即时反馈。
3.每篇论文(设计)只有一次查重机会,超过学校、各专业最高文字复制比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本年度不得参加答辩。
四、毕业论文(设计)经指导教师评阅后,需提交评审教师评阅,并给出成绩和评语。
五、毕业论文(设计)随机盲评复核工作。
1.学校将根据学生学号尾数抽取外审论文并公布外审名单,论文(设计)相关信息推送给同行专家进行网络随机盲评。
2. 毕业论文(设计)的随机盲评成绩低于60分或选题质量得分低于12分或论文(设计)质量得分低于18分,认定为不通过。
3. 指导教师要督促、指导有关学生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认真做出修改;首次盲评未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作者可申请再次送审,另由专家盲评。再次盲评未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计。
未尽事宜,随时联系实验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郝康绮
电话:66783971
Q Q:305738203
邮箱:hkq818@ouc.edu.cn
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科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