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级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第一轮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方圆发布时间:2019-12-26浏览次数:7874

各学院、全体2016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6级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审核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全面开展,并将在2020年完成三个轮次的审核认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安排

2016级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审核认定工作依托“实践教学管理平台-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智能管理系统”完成,同学们可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见附件1),即日起可随时在系统中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及支撑材料(提交操作详见附件2),学校、各学院将按照认定时间节点安排开展审核认定工作。本轮学分申请仅限于2016级同学及申请提前毕业的同学。

二、第一轮学分认定时间节点安排

2020112完成院系审核认定;

2019113日至2019119完成学校审核。

三、第一轮学分认定特别说明

1.OUC-SRDP项目、校级“创业训练项目”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所涉及的项目负责人、成员学分由将于20203月份由学校统一导入,无需同学们在系统中提交申请;

2.2016年及以后参加的各级各类科技竞赛(“创青春”、“挑战杯”大赛除外)所涉及学分将于20203月份由学校统一导入,无需同学们在系统中提交申请。注:“创青春”、“挑战杯”大赛需要提交申请,申请时务必在“竞赛名称”一栏注明“创青春”或“挑战杯”。

3.同学们在系统中所提交的学分申请必须有充分的支撑材料,以便学院、学校审核;

4.基础学科竞赛、语言类等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不在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之列;

5.严格禁止同学们在系统中重复提交相同内容的学分申请,重复申请记录一经发现,学校将统一对所有相同内容记录做“终止认定”处理;

6.各位2016级同学可在120之后登陆学分认定系统查询本轮学分审核认定情况;

7.第二轮、第三轮学分认定预计在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启动,请同学们关注教务处后续通知。

各学院请根据以上要求切实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申报及审核的各项具体工作。在申报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电话:66781676

社会实践大类的创新创业学分申请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

附件1/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关于印发《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提交学分申请操作手册-学生用户.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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