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配合国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执行,学校已将2019年1月学生填报正确的监护人信息录入教务综合信息集成服务平台,请各学院通知学生登录系统核对和补登监护人相关信息,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填报时间:3月15日至3月20日24点
填报对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含休学、离校交流学生)
现教务系统内的本科生监护人数据系1月20日前由学生自愿申报,并已成功导入学信网的数据。未及时报送和第一次报送数据有误(如不符合第二代身份证编码规则)的信息须学生在系统内更正或补报。第一次报送无误的学生,请在教务系统中将其他相关信息补报完整。
填报指南:登录教务系统→学籍档案→增改个人信息→家庭成员(页面右上角)→双击相应的家庭成员进行修改→保存→查看
学校将于3月21日再次核对整理数据,并按照相关规定,更正和补报监护人信息。如学生此次没有及时核对和补报监护人信息,可能影响父母等监护人个人所得税扣除。
本科生监护人信息核对,事关学生家庭切身利益,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做好组织部署和政策解释,确保学生本次核对补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教务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