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8年度暑期海外专业实习项目和国际志愿者实习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关鹏发布时间:2018-04-09浏览次数:1617

 为增加我校学生海外实习经历,开拓学生国际化视野,增加学生就业竞争力,根据相关协议,我校与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合作开展2018年度暑期海外专业实习项目和国际志愿者实习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海外专业实习项目

 海外专业实习项目是针对国际大学生设计的职场体验类项目。项目依据学生在校所学专业,经过面试遴选后,匹配进入国际机构或企业,与当地同事及国际学生并肩开展为期4周或6周的职场观摩学习及体验的跨国深度教育及文化交流项目。

   作为教育文化交流项目,海外专业实习项目能够让学生深入观察、亲身体验并积极参与到海外企业的运行当中,学生在提高英语沟通能力的同时,可以全面了解海外企业或机构的运作机制及文化背景,丰富学生的人生阅历,帮助其明晰未来发展方向。

   学生的收获:

  •  真实的海外职场工作经历,在就业留学竞争中增加优势

  •  在跨文化交流中,独立生活能力及人际交往的能力提升

  •  英语沟通及口语能力的显著提升

  •  十年美签或其他过签证,珍贵的签证记录

  •  颁发项目证书和实习证书

  1.名额制:10

  2.项目时长:4周或6周(自选)

  3.项目时间:暑假期间

  4.目的地国家:美国、英国、新西兰

  5.实习地点:伦敦、纽约、洛杉矶、芝加哥、旧金山、西雅图、休斯顿、奥克兰等

  6.专业划分:建筑、法律、企业管理、商业、金融、会计、市场营销、IT、艺术、教育、旅游等

  7.实习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例如伯克希尔资本、莫霍瓦克集团、智慧商资金、世界金融集团、Gramercy 全球媒体、BF保险、维多利亚制造公司等

  8.住宿类型:寄宿家庭住宿、酒店住宿、公寓住宿

  9.周末安排:参观名校及各大名胜景点,逛街购物看演出。

 10.项目证书:企业会为优秀学生颁发实习证明


(二)国际志愿者实习项目

    国际志愿者实习项目(即Volunteer Homestay Program),参与者以国际志愿者的身份进入非营利性机构或企业,与当地同事及国际学生并肩开展为期4-12周的职场学习与实践活动。

   该项目旨在帮助青年大学生提高跨文化沟通和交际能力,培养跨文化观念与服务社会的意识,提高英文沟通技能和工作技能,获得海外工作实习经验,了解专业领域的发展运作模式及先进的管理方式。实习之余,在当地旅游或参观大学,实地体验异国生活,了解当地文化及风土人情,项目全程入住寄宿家庭。

  1.名额限制:10

  2.项目时长:4周、8周、12周(自选)

  3.项目时间:暑假期间

  4.实习地点:美国

  5.住宿安排:寄宿家庭

  6.餐食安排:寄宿家庭提供一日2餐或3

  7.家庭住宿优势:

  • 良好的语言环境,有助于更快地提升英文水平;

  • 直接接触本土家庭,更快地融入当地生活;

  • 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异国文化,体味原汁原味的生活;

  • 在异国他乡体验家的温暖;

  • 结交国际友谊。

  8.实习岗位方向:

 (1)教育方向:早教/学前教育、学校 夏(冬)令营/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心、校外活动

 (2)艺术方向:戏剧、歌剧院/音乐机构/舞蹈机构、广播/媒体/摄影

 (3)公共服务方向:医疗/康复/安老机构、社区服务中心、慈善旧货店/慈善救济站、社区教堂、博物馆/展览/图书馆


二、报名条件

(一)以上两个项目的报名条件如下: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3.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并通过项目口语测试;


  4.通过主办方中外服综合测试及美国企业面试。

(二)出国时间:根据海外企业要求,在学校暑假期间出国,为期4周或6周。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海外专业实习项目的学生请将《2018年暑假海外专业实习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发送至李媛媛老师邮箱:liyuanyuan@

(二)报名国际志愿者实习项目的学生请将《2018年国际志愿者项目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贾圣伟老师邮箱:jiashengwei@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8525


四、项目咨询

(一)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

     海外专业实习项目负责老师:李媛媛老师

(二)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

     国际志愿者项目负责老师:贾圣伟老师


五、宣讲会安排

  海外专业实习项目宣讲会:

  时间:2018413日(本周五)1830

  地点:洋与大气学院513教室

  

附件1:2018年暑假海外专业实习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2018年暑假国际志愿者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