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司函[2017]4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项目简介见附件,申报指南见相应网址)。
请相关学院广泛宣传、认真组织,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鼓励和支持师生积极申报,并将申报情况报至教务处教学规划与研究科。项目立项后学校将配套经费支持。
联系人:马倩,孟祥波 电话:66782624,
邮箱:qma@ouc.edu.cn。
教务处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