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规划与研究科发布时间:2017-06-28浏览次数:526

各教学单位:

   为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见附件1),学校决定启动第五届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1. 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一线在职专任教师均可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承担通识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教师。

    2. 已获得往届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 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关爱学生,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2. 长期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高校教龄在15年以上且受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在本校累计工作时间5年以上,近3学年(20147月至20176月)面向本科生实际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课时/学年(以上数字均含本数在内,统计时间截止到2017630日)。

    3. 其他条件依照《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执行。

    三、推荐名额及程序

    1. 推荐名额:原则上各院(系、中心)推荐不超过1名(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的学院可推荐不超过2名)。

    2. 推荐程序:各院(系、中心)按照评选条件组织推荐,经专家考核、初审,确定推荐人选,并提交推荐表等材料至教务处教学规划与研究科。

    四、报送材料

    1.《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1份,签字盖章,同时上报电子版。)

    2.《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仅上报电子版。)

    3. 参照《佐证材料封面样表和目录》(见附件4),提交能够集中反映候选人教师风范、教学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1(PDF文件,仅上报电子版)

    4. 课堂教学录像视频1套(15-30分钟,仅上报电子版)。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院(系、中心)请于201782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qma@ouc.edu.cn(若视频较大无法用邮箱发送,可用优盘拷贝),同时将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规划科(行远楼339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马倩,电话:66782624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修订).doc

     2.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doc

     3.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xls

     4.佐证材料封面样表和目录.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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