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海洋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7]05-17

发布者:实验实践教学科发布时间:2017-06-20浏览次数:1083

全体在校本科生:

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面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集创新意识强化、创业能力实践、市场对接和互联网技术应用为一体的创新力、创业力比拼最高平台。为了在全国大赛中更好地展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成果,在届获得国家铜奖、山东省金奖的基础上取得突破,学校全面启动中国海洋大学第“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大赛安排

大赛报名:620623

各团队负责人发送《中国海洋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电子版,仅需团队负责人发送)至jingsaiouc@163.com,邮件发送截止日期为62324时。

作品提交:62073

请各参赛队伍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cy.ncss.org.cn/),各参赛队伍需在7324前完成项目商业计划书的提交。

、大赛要求

    1、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参赛对象

    (1)本届大赛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2)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

A.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B.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C.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D.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3、每支参赛团队必须有一名以上指导教师。

、大赛奖励

本届大赛设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山东省省赛推荐队伍按照评审得分排序产生,具体推荐名额以山东省公布为准。获得山东省省赛金奖项目奖金为6万元,国赛金奖项目奖金为10万元,且获得国赛金奖项目可根据学校研究生免试推荐相关政策申请免试资格

参赛及获奖队伍成员均可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申请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获奖项目同时纳入创业项目备选库,优先参与学校创新创业项目扶持。

五、联系方式

大赛联系人:赵常林联系电话:66781676   邮箱:jingsaiouc@163.com

请各团队负责人加入“海大互联网+大赛”官方交流群,QQ群号:450084628,后续赛事所有的安排均在QQ群里发布。加群验证信息为“姓名+专业年级+学号”。

  

教务处

                                      2017620

中国海洋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截止日期6月23日24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