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第二轮、第三轮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05-05

发布者:实验实践教学科发布时间:2017-04-10浏览次数:2602

各院系(中心)、全体2013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第、第三轮审核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全面开展,并将在20176月初完成审核认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安排

201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审核认定工作依托“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智能管理系统”(超链接,请点击查阅)完成,同学们可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见附件1),随时在系统中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及支撑材料(提交操作详见附件2),学校、各院系(中心)将按照认定时间节点安排开展审核认定工作。本轮学分申请仅限于2013级同学。

二、学分认定时间节点安排

1、第二轮:

2017410日至2017418日完成院系(中心)审核认定;

2017419日至2017424日完成学校审核,向各院系公布学生学分。

2、第三轮:

2017522日至2017531日完成院系(中心)审核认定;

201761日至201764日完成学校审核

201765日至201768同学们进系统完成学分最终确认。

三、认定特别说明

1OUC-SRDP项目、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所涉及的项目负责人、成员学分和科技竞赛所涉及2013级同学学分已基本完成导入,个别未录入同学请直接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以上学分都采取集中导入的方式,原则上不在系统中进行认定

2根据团委要求,“创青春”、“挑战杯”大赛同学们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并上传支撑材料;

3、同学们在系统中所提交的学分申请必须有充分的支撑材料,以便学校、学院审核;

4、基础学科竞赛、语言类等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不在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之列;

5、严格禁止同学们在系统中重复提交相同内容的学分申请,重复申请记录一经发现,学校将统一对所有相同内容记录做“终止认定”处理;

6、申请提前毕业同学务必多关注自己所获得的创新创业学分,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实验实践教学科联系。

各院系(中心)要根据以上要求切实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申报及审核的各项具体工作。在申报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科联系。

联系人:赵常林联系电话:66781676    邮箱:linouc@163.com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

      2、提交学分申请操作手册--学生用户

  

  

  

教务处

                                         2017410

中国海洋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pdf

提交学分申请操作手册--学生用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