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本科生2017年赴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科研实习的通知

发布者:交流生事务管理科发布时间:2017-02-16浏览次数:1762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7年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奖学金项目遴选通知》,我校拟推荐2名优秀本科生将于20176月至9月赴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以下简称阿大)进行科研课题实习。现将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品学兼优,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三)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199935日以前出生),应为指定的项目院校(名单见附件1)全日制在校二年级或三年级本科生。

(四)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或法语专业在读本科生;

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法语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达到雅思6.5分,托福95分。参加法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

6.通过阿尔伯塔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留学人员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条件。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选派领域及实习内容

(一)专业领域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学科:工程学、数学、物理学、化学、计算机科学、生命科学、临床医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等,详见课题列表(附件1)。

(二)实习内容主要包括:

1.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课题实习;

2.参加跨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研讨会;

3.以报告会形式展示研究成果;

4.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三、实习期限、资助方式及内容

1.实习期限为3个月。

2.国家留学基金按照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标准提供实习期间的生活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阿尔伯塔将承担学生使用图书馆、电脑及科研设施的费用,并提供相关后勤保障。

四、校内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1.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的方式进行选拔。

2.各院系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进行该科研课题实习项目的申请,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1)请符合选派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赴国外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2),并于2221700前将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交至院系。

 (2)请院系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结果对报名学生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确定推荐次序,并于2231130前将“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赴国外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赴国外高校交流学习名单汇总表”(附件3)(按推荐次序排列)和学生个人简历等报名材料电子版以院系为单位发至邮箱jianyuanjia@ouc.edu.cn

 3上述材料的纸质版请于351130前以院系为单位报学校教务处交流生事务管理科(崂山校区行远楼335室)。

3.教务处根据报名情况通过材料审核或组织面试确定推荐学生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获得推荐资格后的相关申请流程

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应按时登录相关网站填写报名信息。留学基金委和阿大将根据网站内信息进行审核及面试,确定入选名单。

具体时间如下:

1、被推荐人于201735日前登录阿尔伯塔网站进行网上报名。www.international.ualberta.ca/InternationalServices/StudentMobilityIncoming/uarecsc.aspx  

2、被推荐人选于2017225—35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凡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未按时在两个网站上进行报名或逾期提交申请材料者不予推荐。

六、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阿大提供的名单进行录取并安排派出。本项目留学人员学习期满后,应按期回国并履行在国内工作、学习两年(以下简称服务期)的义务。服务期内可出国留学,但服务期顺延计算。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联系人:

项目及派出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赵老师 电话:66786889, 邮箱: lonestar4321@163.com

学业与学籍咨询:教务处 贾老师电话:66782429, 邮箱:jianyuanjia@ouc.edu.cn

  

附件1:课题列表.xlsx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赴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doc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申请交流学习名单汇总表.xls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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