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应届本科毕业生信息修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业与学籍管理科发布时间:2016-10-09浏览次数:864

各院系:

    按山东省教育厅通知安排,定于近日进行2017应届毕业生信息修改审核,信息修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信息的修改,非本届毕业生信息不予修改。2017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上信息如需修改,请务必于1012日16:30前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提交至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十九条: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更改,学信网保留更改前的信息。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一、在校生信息修改的材料要求:

1、修改MZ(民族):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高考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籍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户籍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户籍部门提供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

5)少数民族改汉族,需由高校出具材料,核实去除加分因素是否影响录取结果;

6)户籍所在地民委出具的证明。

2、修改XM(姓名)、XB(性别)

1)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根据原件打印的考生电子档案,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户籍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户籍部门提供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

6)中学档案,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7)学生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手写声明)。

注意:修改XB(性别),另需提供相关医院证明、病历

3、修改SFZH(身份证号):

1)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根据原件打印的考生电子档案,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学生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手写声明);

 5高考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名错误,仅限13级)或地方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户籍错误,用山东省公安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居民身份证编号更正证明,加盖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公章),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户籍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籍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号码变动较大的,需提供完整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补充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受理的审批材料,并由学校出具相关信息核查的报告,说明核查过程和结论;

 7中学档案,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8涉及出生日期变更的,需由学校以正式文件出具核实调查报告,明确核查结论。

二、在校生信息修改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每年510集中受理应届毕业生的信息修改申请;

2、涉及重名重号的学生或者是涉及双改的学生,严格审核,谨慎处理;

3、对于双重户口的情况,不予受理;

4、学校是学生信息修改的审核主体,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仅受理经学校审查符合信息修改要求的变更申请;

5、审核通过后,相关材料要完整存档备查。

学籍科电话:66782731

           教务处

                                                                                                                        201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