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老师和同学们反映的情况,经研究决定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初补考再开放申请时间2天,为2016年8月30日9:00—9月1日9:00,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本次补考申请通过教务综合信息集成服务平台进行,补考条件为参加2016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试,所修读理论课考核不合格,但成绩达到50分(含)以上的在校学生。修读不合格的实验、实习、体育、演奏等实践性课程,不安排补考。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参加考试。申请截止后,由课程开课单位负责审批,并于9月2日9:00前公布审批结果。审批通过的,必须参加本次补考考试,未通过的将不能参加补考考试。
教务处
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