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秋季学期赴境内高校交流学习离校手续的通知

[2016]01-25号

发布者:综合科发布时间:2016-06-12浏览次数:229

各有关同学:

为了做好交流学习准备工作,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境内交流培养管理办法》(海大教字[2013]131号),现将办理2016年秋季学期赴境内高校交流学习离校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材料领取、提交

请交流学生于2016年6月13日17:00前至教务处综合科(行远楼335房间)领取《中国海洋大学学生赴境内高校交流学习承诺书》、《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交流学习计划表》和《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境内交流学习离校手续单》,并在2016年6月20日17:00前办结手续后将材料交回综合科。

2、网上申请

请交流学生于2016年6月20日17:00之前在中国海洋大学教务综合信息集成服务平台(http://jwgl.ouc.edu.cn/MainFrm.html)上提交网上申请(提交流程参考附件1)。

3、其它

请交流学生按照上述工作要求及时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如果未办理离校手续,擅自离校,学校有权取消其交流学习的资格,并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请办理完离校手续的交流生在7月14日前离校。

未尽事宜,请与综合科联系。联系人:贾老师,电话:66782429, 邮箱:jianyuanjia@ouc.edu.cn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交流生项目申请教程-学生端.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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