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山东省教育厅通知安排,定于4月26、27号两天,进行2016应届毕业生信息修改审核,信息修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信息的修改,非本届毕业生信息不予修改。2016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上信息如需修改,请务必于4月22日前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提交至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十九条: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更改,学信网保留更改前的信息。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在校生信息修改的材料要求:
(1)修改MZ: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户籍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户籍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③户籍部门提供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
④少数民族改汉族,需由高校出具材料,核实去除加分因素是否影响录取结果。
(2)修改XM、XB、SFZH:
①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考生电子档案;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户籍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⑤户籍部门提供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
⑥中学档案,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⑦学生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手写声明);
修改XB,另需提供相关医院证明、病历;
修改SFZH,另需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涉及出生日期变更的,需由学校以正式文件出具核实调查报告,明确核查结论。
在校生信息修改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每年5月和10月集中受理应届毕业生的信息修改申请;
2、涉及重名重号的学生或者是涉及双改的学生,严格审核,谨慎处理;
3、对于双重户口的情况,不予受理;
4、学校是学生信息修改的审核主体,厅学生处仅受理经学校审查符合信息修改要求的变更申请;
5、审核通过后,相关材料要完整存档备查。
学籍科电话:66782731
教务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