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春季学期大学英语类课程选课问题的补充说明

发布者:教学运行管理科发布时间:2015-12-30浏览次数:916

各位同学:

     2016年春季学期大学英语类公共基础课选课数据显示,部分学生存在盲目乱选课、多选课的现象。为保证学习质量,特对此类课程的选课要求重申如下:

     一、自2015级学生起,在校期间须修满一个语种(英语或其他语种)系列所要求的全部10学分课程(音乐表演和运动训练专业本科生须修满8学分);2015级以前的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一个语种(英语或其他语种)所要求的全部12学分课程。

    二、自2015级学生起,大学英语拓展类课程的先修课改为“大学英语Ⅲ”,即三级起点的学生2016年春季学期起可以在学习“大学英语IV”的同时最多修读1门拓展类课程。2015级一级起点的学生在2016年春季学期不得学习拓展类课程。

    三、2014级和其他高年级学生每个学期的大学英语类课程不得超过2门。

    四、大学英语拓展类课程分为A类和B类。其中A类包括所有视听说读写课程,B类包括高级口语、口译及英语演讲艺术等口语类课程。建议每位同学每学期只学1门拓展课,如确有必要学习2门时,则只能选择A类课程中的1门和B类课程中的1门,同一学期内同类课程不可学2门

     五、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选课数据,学校将根据情况进行过滤筛选,必要时进行删除处理,所投权重分不退还。

     以上规定,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66787311、66781145。


                         教务处   大学外语教学部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