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海洋大学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5】05-15号

发布者:实验实践教学科发布时间:2015-06-25浏览次数:949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举办中国海洋大学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要求

1、报名要求

    全体在校学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毕业5年以内毕业生(仅限实践组)。

    2、报名条件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5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5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系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 比赛项目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大赛时间安排

1、报名:625日——76日。请组织参赛团队负责人仔细阅读《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赛手册》(附件1),填写《中国海洋大学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2,每支团队填写一张表格),将《报名表》纸质版(打印在1A4之上)经所在教学单位盖章后交教务处实践科(行远楼339),电子版发至zhaochanglin@ouc.edu.cn

2、培训:学校将邀请专业指导老师对报名团队进行培训并统一组织网络报名。培训将在7月13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请大家继续关注本大赛的后续通知。

3、作品提交及评审:根据培训情况另行安排。

三、大赛奖励

本届比赛设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学校将为获奖团队颁发奖杯及奖品,优秀参赛作品将推荐参加山东省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全国大赛。

    四、大赛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科   赵常林

    联系电话:66781676    邮箱:zhaochanglin@ouc.edu.cn



附件1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赛手册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625

附件1: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赛手册.pdf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