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同学:
为了做好交流学习准备工作,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境内交流培养管理办法》(海大教字[2013]131号),现将办理2015年秋季学期赴境内高校交流学习离校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材料领取、提交
请交流学生于2015年6月12日17:00之前至教务处综合科(行远楼332房间)领取《中国海洋大学交流生赴XX大学交流学习学业与学籍管理注意事项》、《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交流学习计划表》和《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境内交流学习离校手续单》,并在2015年6月19日17:00前办结手续后将材料交回综合科。
2、网上申请
请交流学生于2015年6月19日17:00之前在中国海洋大学教务综合信息集成服务平台(http://jwgl.ouc.edu.cn/MainFrm.html)上提交网上申请(提交流程参考附件1)。
3、其它
请交流学生按照上述工作要求及时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如果未办理离校手续,擅自离校,学校有权取消其交流学习的资格,并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请办理完离校手续的交流生在7月14日前离校。
未尽事宜,请与综合科联系。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66782429。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交流生课程认证教程-学生端.xls
教务处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