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中国海洋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实验实践教学科发布时间:2015-05-07浏览次数:2813

全体在校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按照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安排,现启动我校2015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是国家层面直接面向本科生实施的项目, “计划”包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1、 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创业意识,对创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均可申报。
 2、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必须组队申报,团队成员一般为3到5人,每个团队只能选择1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
 3、 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同一项目的推荐、日常管理、经费报销工作由项目所在院系负责。
 4、 申报项目的团队应配备一名校内导师,校内导师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聘请或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
 5、每名学生限参报一个项目(含创新训练项目),如发现重复申报者将取消其该年度的申报资格。
 (二)申报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
 本年度SRDP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所在学院遴选推荐产生2015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有意申报国家级项目项目负责人58日上午10之后进入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智能管理系统http://sjjx.ouc.edu.cn/cxcy/填写中期检查报告提出正式申请具体要求参阅关于开展2015年度OUC-SRDP项目中期检查及2015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超链接,请点击查阅
 2、创业训练项目
本年度校级创业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时,由学院遴选、推荐产生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具体工作安排请参阅《关于开展2015年度OUC-SRDP项目中期检查及2015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3、创业实践项目
 (1)申报条件
应立足于创业团队的自身专业领域,以提高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对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②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备一定成熟性。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处于尝试阶段的项目,应有完整、合理的市场经营计划
 ③拥有研发、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基本资金或融资途径;

经各院系报送已列入学校创业项目库的项目。
 (2)经费申请
 项目经费预算要客观、科学、合理,是今后项目经费使用的重要依据。经费支出范围包括场地租赁、培训学习、管理咨询、广告费、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耗材、软件、书籍、办公用品、差旅费、市内交通费(不包括出租车费)、论文发表、资料印刷、资料检索费等。
 (3)完成期限
 从签订立项书之日起,项目为期2-3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4)其他
 ①学校将聘请企业导师,对项目的开展提供指导
 ②学校将协助项目团队争取国家或其他机构对大学生创业提供的优惠政策。
 (三)申报程序
创业实践项目
 申请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经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5月15前将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行政附楼215室)。
 三、项目可行性论证
 学校统一组织“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获准立项的项目将予以公示

请各单位全面、准确、及时向师生传达本通知,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组织学生踊跃申报。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创新训练项目联系人:老师  电话:66781676   邮箱:zhaochanglin@ouc.edu.cn
  创业训练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66781829  邮箱:qdlwq@ouc.edu.cn
  创业实践项目联系人:乔老师 电话:66782920  邮箱:qiaobg@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57

中国海洋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