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对成绩有异议如何处理?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5-02-03浏览次数:574

学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请核查试卷,提请核查试卷者需在课程考试结束后1个学期内向开课院系教学秘书提出书面申请,经开课院系主管教学负责人批准后,由任课教师和教学秘书一起核查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