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斌发布时间:2023-04-07浏览次数:96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校课程思政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研究中心通知要求(附件1),开展我校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3年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课程思政评价体系、课程思政教师队伍建设、课程思政一体化建设、课程思政实践基地建设等。

二、立项条件

1.有扎实的探索和实践基础,论证充分、切实可行,申报单位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

2.项目选题应符合立项范围要求。

3.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20年1月-2023年1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不受讲授科目、职称与教学年限限制。项目主要参与者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项目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4.为保证申报质量,优中选优,本次校内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单位限推荐1项,鼓励各高校间联合申报优秀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

项目主持人填写《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在2023年4月12-18日,从学校信息门户登录本科教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选择菜单“课程思政-项目申报”进行申报,并把申请书保存成PDF格式进行上传(不需签字盖章)。

(二)各教学单位审核推荐

各教学单位进行审核,确定本单位推荐项目。各教学单位系统管理员(本科教学副院长或者本科教学秘书)在2023年4月20日前,登录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根据推荐限额,选择菜单“课程思政--项目推荐”,审核并推荐本单位申报的项目。

(三)学校审核推荐

教务处将于2023年4月21日后,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课程思政项目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3个项目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研究中心进行推荐。

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对上报项目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和申报限额向学校推荐,保障申报项目质量。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刘斌,联系方式:66782624。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教务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