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海洋战略规划研究 推动海洋经济稳步发展——“十二五”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工作回眸

发布者:hydxt发布时间:2016-03-24浏览次数:256栏目:经济开发

    “十二五”期间,在国家海洋局党组正确领导下,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工作着眼建设海洋强国总目标,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密切部门合作,海洋战略研究不断深化,海洋基本法立法取得实质性突破,海洋规划编制与实施稳步开展,海洋经济工作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期间各项工作任务。海洋经济已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有力引擎。

为海洋战略谋划献策
  党的十八大作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后,国家海洋局战略规划与经济司组织起草海洋强国战略规划,提出海洋强国建设的基本内涵、发展理念、战略途径、策略原则和战略目标及任务,对国家海洋利益、发展海洋经济、保障通道安全、维护海洋权益等问题深入开展研究,并提出多项政策建议,为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战略决策提供参考。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建设“一带一路”的重大战略部署后,战略规划与经济司统筹谋划全局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总体设想,开展总体布局、重点领域、重点国别、政策措施研究,积极推进形成早期合作成果。
  按照国家海洋局部署,战略规划与经济司组织建立了高层次咨询机构——国家海洋事业发展高级咨询委员会,为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谋划献策。在海洋立法方面,按照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立法机关部署,组织起草《海洋基本法》,围绕海洋事务中的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问题,提出国家维护海洋利益、参与国际事务、发展海洋事业的基本立场、基本主张和基本政策,广泛听取有关专家和部门意见,深入研究论证,形成法条研拟稿。

为海洋规划提供参考
  在海洋规划方面,“十二五”期间,国务院先后批准印发《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年~2020年)》等,为国家海洋事业和海洋经济发展、沿海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导与措施保障。
  “十二五”前期组织研究的关于海洋发展战略方面的研究成果,为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供了重要参考。2015年,海洋规划战略研究成果纳入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坚持陆海统筹,壮大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为海洋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实施《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是科学谋划海洋空间开发的基本依据和重要遵循,对于拓展海洋开发空间、调整海洋经济布局,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增强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确立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管理理念、推进海洋综合管理改革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为海洋经济集智聚力
  为不断增强海洋经济统计监测与评估能力,2015年国家海洋局会同国家发改委首次发布《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报告2015》,全面总结了“十二五”以来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情况、取得的成就、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对新时期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  同时,定期向全社会发布了《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中国海洋发展指数》《中国海洋统计年鉴》《海洋经济》期刊等指标、指数、报告,并研究编制《中国海洋经济景气指数报告》,有效引导了社会预期。
  不断拓展、深化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间的合作,集智聚力,共同助力海洋强国建设。创新金融合作机制,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共同推进开发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与新华社签订“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共同编制发布了《中国海洋发展指数》,全面客观反映中国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水平,提升全民海洋意识。会同财政部,通过安排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项目,与各省共同推进省级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建设,为提高辅助决策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提供数据支撑。
  稳步推进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发布调查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办法,制定涉海单位清查技术规范等11项调查技术规范,搭建了完整的技术标准体系和制度体系。完成了广西北海、江苏南通、河北栾城三地的海洋经济试点调查,为调查工作的全面开展积累了经验。
  深入推进全国海洋经济试点工作,会同国家发改委完成全国海洋经济试点阶段性评估工作,深入总结了山东、浙江、广东、福建、天津等5省市在资金安排、项目布局、资源整合、体制创新等多方面的可复制和可推广经验,研究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政策,为新时期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十三五”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海洋经济工作不断开拓创新的关键时期。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宏观背景下,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海洋工作会议和国家海洋局党组工作安排部署,加强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研究,积极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大力推进海洋基本法立法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海洋“十三五”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与此同时,扎实开展海洋经济调查、运行监测与评估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与协调,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展 晶)

文章来源:中国海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