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记者从国家海洋局在京召开的2012年汛期工作总结会上获悉,今年汛期的海洋灾害对我国南至海南、北到辽宁的广大沿海都造成了较大的直接经济损失。其中,风暴潮和海浪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2亿余元,是2011年海洋灾害全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近2.5倍,比近5年来直接经济损失平均值高34.6亿元。会议就海洋灾害观测工作、警戒潮位核定工作、面向目标的经济化保障服务工作、精细化预报的推进、经费保障等问题提出了意见。 据悉,今年汛期以来共有15个影响我国海域的热带气旋,其中有4个超强台风、4个强台风、3个台风,登陆我国的7个热带气旋中,有6个是以强台风或台风级别登陆的,强度较常年明显偏大,生成时间密集,双台风的对数多,对我国东部和北部海域的影响也较常年偏高。 台风等海洋灾害给我国沿海经济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据统计,风暴潮和海浪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2亿余元,其中水产养殖业的损失所占比例最大,仅在台风“苏拉”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水产养殖损失就占了76.59%,在台风“海葵”中更是达到了83.63%。在众多受影响的地区,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受影响较大。 国家海洋局局属有关单位、沿海各省(区、市)海洋部门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沿海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和减轻了海洋灾害带来的损失。但目前也存在海洋观测系统自身的抗灾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明年要继续加强海洋预报与减灾领域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强化观测运行和管理,加大观测系统基础设施建设……
信息来源:中国海洋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