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监将扩大执法队伍增加近百艘船艇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6-20浏览次数:72栏目:海事要闻

    英文《中国日报》6月17日报道:由于中国周边海上环境形势错综复杂,与周边一些国家领土、领海及海洋权益争议不断,中国海监计划扩大海监执法队伍的软、硬件能力建设,以加强维护中国海洋权益。
    据中国海监总队高级官员向《中国日报》透露,到2020年,海监队伍争取达到1.5万人,执法船舰争取翻一番,以切实履行维权执法、行政执法两项职能和落实队伍、装备、技术保障三项发展任务。
    据海监资料显示,到“十二五”末期,中国海监执法飞机力争达到16架,执法船达到360艘。
    中国海监总队隶属于国家海洋局,成立于1998年,由中国海监总队机关、中国海监海区总队、沿海省(区、市)总队及其所属支队、大队组成,共有1个海区总队、11个省(区、市)总队,104个支队,206个大队,总人数近9000人。
    目前,中国海见有执法船艇260余艘,执法专用车辆280余辆,飞机9架。自去年起,36艘千吨级执法船和54 艘执法快艇正在制造中。
    该官员透露,随着海上维权执法任务的增加,我国还会进一步扩大海监的装备实力。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中国海监目前已拥有大连、塘沽、青岛、上海、宁波、厦门、广州(2个)、北海等9个海监船舶基地,在舟山建立了海监航空执法基地,形成了海、陆、空三维执法网络体系。
    根据国家海洋局上个月底发布的《2010年中国海洋行政执法公报》显示中国海洋行政执法去年共派出海监飞机1068架次,海监船舶13337航次。作出行政处罚1379件,决定罚款总额7亿5664万余元。
    公报显示,去年,我国各级海监机构监视进入我国管辖海域的外国船舶1303艘次、飞机214架次。海监数据表明2007年中国海监涉及外国各类船舶(不含渔船)、飞机共计110余艘(架)次。
    该官员说,以上数据除了反映出我国海监执法能力不断增强,也从侧面反映出外国军事、科研船舶非法进入我管辖海域的频率、数量不断加大。
    今年5月,国家海洋局下辖的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发布的《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1》也明确指出,在中国黄海、东海和南海方向,海洋权益争端出现一些新变化,中国海上不安定因素有所增加。
    该报告显示,中国维护海洋权益面临主要问题涉及岛礁主权、海域划界、资源开发和海上安全等。
    报告指出,在黄海,朝鲜半岛问题一波三折,中国的安全利益受到威胁;东海,日本与中国的海洋权益之争一度激烈,钓鱼岛主权归属仍是东海海洋权益争议的核心问题之一;在南海,多方暗中较力,自北向南,中国的海洋权益面临不同程度的威胁和挑战。
    到2007年12月,中国海监实现了对包括黄海、东海和南海等海域在内的我国管辖海域的定期维权巡航执法。这意味着北起鸭绿江口、东至冲绳海槽附近海域,西到北仑河口,南起曾母暗沙,我国主张的全部海域都列入中国海监定巡范围,最大限度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虽然中国海监队伍正从创建期进入全面发展期,海监队伍仍面临很多问题,例如队伍规模偏小、执法装备不足、技术保障之后,执法制度不完善等。
    《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1》也认为,我国于199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只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基本权利做了原则性宣示,却没有明确具体的执法主体、工作内容、管辖对象和职责权限,因此缺乏现实的可操作性。特别是没有规定哪些执法队伍在开展巡航执法时可以对侵犯国家海洋权益的船舶等实施紧追、登临、检查和扣留等,也未对采取这些措施的程序和要求做出相应的规定,因而造成维权巡航执法中无法可依,使巡航执法的强制力和实际效果受到影响。
    中国海监是国家海洋局属下的行政执法队伍,主要职能是对中国管辖海域实施巡航监视。在中国国务院的行政序列里,国家海洋局属于副部级单位,由国土资源部管理;另外,目前中国海上执法力量还分散于其他部门,这包括隶属农业部的中国渔政、隶属海关总署的海关缉私局、隶属交通部的中国海事局以及隶属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的公安海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