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与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签署合作协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6-14浏览次数:176栏目:经济开发


侯英民厅长与马德义所长在合作协议上签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根据我国海洋事业发展战略规划要求,以及国家海洋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6月9日,省海洋与渔业厅与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在青岛签署共同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合作协议。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侯英民和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所长马德毅分别代表双方签字。

    根据合作协议,今后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整合海洋科技资源,提高山东海洋科技创新、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海洋生态建设能力,共同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科技支撑基地,为蓝色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双方确定了6项合作内容,包括合理搭建蓝色经济研究平台,扎实推进蓝色经济区建设;共同开展蓝色理论研究,探讨山东蓝色经济发展模式;增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共同推动山东海洋经济取得突破性进展;共同开展海岛海岸带开发保护与防灾减灾研究,实现海洋综合管理科学化;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研究,共同推动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共同推进蓝色经济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双方将建立合作的推进机制,指定联络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促进双方合作健康发展。协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各自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共同承担合作事项和联合组织活动,协调推进并互为提供便利条件。

    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国家海洋副局长陈连增,青岛市副市长张元福和国家海洋局财务司、人事司、科技司、环保司、国际司、海域海岛司、海岛办主要负责人出席仪式并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