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次授权边防海警打击海砂盗采多部门启动打击“海砂强盗”联合执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26浏览次数:114栏目:海事要闻

    《法制日报》青岛5月12日电 记者张庆申《法制与新闻》记者孙安清今天,山东公安海警二支队、青岛海事局、青岛海洋与渔业局及青岛边防支队等多家单位共同启动大规模海上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盗采海砂行为。参加此次打击“海砂强盗”行动的有各部门的8艘执法船艇及近300名执法人员。据悉,这是山东省授权公安边防打击盗采海砂后的首次联合执法行动。

  青岛以海砂多、砂质好著称,自从上世纪90年代末海砂被广泛使用在建筑材料上后,盗采海砂现象愈演愈烈,涉海执法部门每年都能抓获几十艘盗采海砂船只。据调查,每年青岛海域被盗采的海砂多达近千万吨。

  据了解,受多种因素影响,目前打击海砂盗采面临诸多困难:一是打击盗采海砂行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均没有明确规定盗采海砂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打击盗采海砂调查取证难;三是盗砂船为逃避处罚经常暴力抗法。通常盗采海砂船比执法船艇体积大,在执法中,盗采海砂船只阻碍执法人员登船检查甚至将执法人员扣押的情况时有发生;四是执法力量分散难以形成打击合力。

  自今年5月1日起,山东省开始实施《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专门赋予公安海警部队打击盗采海砂的职权。公安力量的加入,可有效处理暴力抗法等问题。青岛、日照纷纷加大打击力度,由当地海警部门牵头,各涉海执法部门参加,开展大规模整治盗采海砂联合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