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之东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29浏览次数:512栏目:海洋风采

    东海,总面积约77万平方公里,它是中、日、韩三国陆地领土环绕的一个半封闭的海域。东海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石油资源。韩国和日本都提出以等距离原则为根据提出对东海大陆架进行划分,而我国坚持自然延伸原则和公平原则,双方(三方)有极大分歧。按日本的无理要求,日本与中国有16万平方公里、韩国与中国有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这其中以我国与日本的争端最为激烈,日本故意忽视冲绳海沟单方面宣称与我国是共大陆架国家,妄图争夺我大陆架。近年又因中国在东海的正常开采活动制造事端,进而提出在日中等距线两侧共同开发的方案,企图使等距线划分事实化。日本无理指责我国海洋科学考察船在该海域从事海洋科学考察活动为侵犯其管辖海域。
    此外,我国在东海作业的渔船、海洋科学考察船经常遭到日本海上自卫队和海保厅舰机的无理骚扰、跟踪和监视。2001年12月,日本海上保安厅的舰船明目张胆地在我国专属经济区内使用武力击沉一艘不明国籍船舶,并且公然侵占钓鱼岛,企图以钓鱼岛为划分两国东海大陆架的依据。1895年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在《马关条约》签订前三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1943年12月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就意味着日本将台湾、包括其附属的钓鱼诸岛归还中国。但1951年9月8日,日本却同美国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钓鱼诸岛连同日本冲绳交由美国托管。对此,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指出旧金山和约是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的和约,而且完全不是真正的和约。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这些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交给日本。对此,我国外交部于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我钓鱼诸岛划入"归还领域",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美日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其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归还冲绳的施政权,对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 近年来,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制造事端,企图将非法占有的钓鱼岛变成其合法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