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法——规范各国用海权利的法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30浏览次数:468栏目:海洋风采
人们在海洋上的活动需要一定的规则来调整,各国对海洋提出的各种权利要求也需要相应的法律关系来规范,这些涉及海洋领域的规则和规范所形成的关系就构成了海洋法。
具体而言,海洋法是有关对海洋的控制、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包括有关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渔区、大陆架、海洋法公海、国际海底、用于国际航行海峡等海域的一系列法律制度。海洋法的内容主要包括:区划各种不同的海域;确定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和制度;明确在海洋中的各种活动;规定各国在从事海洋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海洋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个人和法人也在海洋上参加活动,但他们是在其本国或国籍国的授权和担保下进行的,个人在海洋法律关系中所承受的权利和义务,是其本国接受条约义务拘束的结果,个人不是海洋法的主体。
海洋法是传统国际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中期以后,涉及海洋的法律原则和规则日益完善,发展成为国际法中一个独立的分支。
国际海洋法是确定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调整各国在各种海域中从事航行,资源开发和科学研究活动的法律,是海洋环境保护活动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称。从这一角度看,海洋法本质上是规范各国用海权利的法律。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于1982年4月30日经联合国海洋会议通过。《公约》对12海里领海、200海里专属经济区、200海里大陆架、公海、毗连区、国际海床和底土以下的自然资源归属等一系列重要事项,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和详细的文字说明。《公约》是以《联合国宪章》为根据,以维护、巩固世界和平安全、正义公道、权利平等以及全世界人民在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进步发展为原则,在顾及所有国家主权利益和需要的情况下,本着以互相谅解、友好合作的精神,目的在于使国际交通更加便利,对海洋资源进行公平有效的开发利用,使海洋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而缔结的。《公约》的缔结为建立海洋法律秩序做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自生效以来,已成为国际上公认的处理国际海洋权益争端和关系的重要法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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